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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部分公司手机定位监控员工 员工产生抵触情绪辞职
海蛎子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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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7-6-1 10:46  资料 文集 短消息 
部分公司手机定位监控员工 员工产生抵触情绪辞职

部分公司手机定位监控员工  员工产生抵触情绪辞职




据《今日早报》报道“这哪是手机,这是手雷!”电影《手机》里的这句台词,似乎正在变成现实。



日前,温州某快递公司给业务员们配备了新手机,通过这款手机,公司可精确掌握每个业务员的具体位置。部分员工因此辞职。记者调查发现,很多公司都在用手机定位员工;而“盯人”也成为一种行业。



公司配发定位手机



温州一家快递公司的业务经理赵小松(化名)最近有点郁闷。不久前公司给他配了部新手机,这部新手机有全球定位功能,公司管理人员只要打开终端设备,就可以从电子地图上看到每个业务员目前在什么地方,停留多久。这款让人“无所遁形”的手机,让数十位员工产生抵触情绪,因此提出辞职。



该公司负责销售的副总经理吴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,否认员工离职是因为手机被定位。“快递公司员工流动性大,人员更替是正常现象。”吴鹏表示,这种手机在温州很普遍,主要用于公司的销售人员或者跑业务的人员。许多老板通过这种方式加强管理。



定位催生盯人生意



眼见希望掌控员工动向的公司越来越多,一些“盯人公司”开始涉足这类业务。



“大企业比较规范,给员工配备定位手机,会明确告知。很多中小企业不愿意让员工知道,所以我们就有空间了。”杭州一家调查公司的总经理沈先生说。



沈先生说,“盯人”的方法很简单,只要企业提供员工的手机号码,“盯人公司”会使用一套软件系统对这些员工的手机进行定位。



“盈利很可观。”沈先生说,“我们每个月提供一份员工个人月行动报告,每份报告的开价6000元,找我们做员工定位的企业还不少,大多是有销售任务的企业。”



是否侵犯个人隐私?



公司为员工配备手机定位员工行踪,是否侵犯人权?



杭州圣约翰律师事务所韩立冰律师对记者表示,企业做法可以理解,但工作以外的时间就不应对员工进行定位。韩律师告诉记者,尽管在相关法律中目前还没有与使用技术定位员工有关的具体规定,所以一些企业和“盯人公司”就趁机钻空子。但从法理上说,只要是权利人私人生活范围内,且本人不愿公示的私人信息就应属于隐私———当然包括其所在的位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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